下一步■■★◆★■,工信部、财政部、国家数据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加强统筹协调,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建立多元化资金和数据渠道■◆,加强人才激励、培养和引进,强化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运用,扎实推进新材料大数据中心建设◆■★★。
《建设方案》从搭建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架构体系◆★★◆■■、建立数据流通应用技术体系、优化新材料大数据技术应用生态三方面提出8项具体举措。
《建设方案》还明确◆★,要优化新材料大数据技术应用生态■◆◆。研发关键技术和软件■■。开展大数据技术研发和安全可靠软件开发,创新突破和持续输出材料大数据关键技术和软件。
其中,《建设方案》提出,将建立中心主平台,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体系、分类分级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、无偿共享和有偿使用相结合的数据管理共享机制;牵头遴选一批算力中心,支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稳定运行。
聚焦先进钢铁材料★◆★★■■、先进有色金属材料■◆★、先进石化化工材料、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★★、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、前沿材料等6个材料领域★★★★,以及1个材料综合应用领域■◆◆,分科技、产业和计算三类,支持建设数据资源节点◆◆■★◆。
《建设方案》提出三方面的创新管理机制,支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长期运营。其中提出,研究建立数据资源节点分级会员制度★■■★◆,确定对非公共属性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会员级别权限,构建数据资源节点内部评价和退出机制。
在运营模式上,新材料大数据中心主平台坚持公益性服务为主,向社会免费提供具有公共属性的材料数据查询◆■■、软件开源等基础产品,共享统计分析数据等★◆■★■。同时,可根据发展需要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◆◆★◆★,加强技术推广、产品开发、标准服务、战略咨询、认证培训★■、会展交流、专利布局等活动◆■★。
同时,鼓励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结合实际★◆,建立健全股权★◆◆■、期权等人才激励和奖励机制。加大材料领域相关人才政策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倾斜■■■◆■◆。
为保障文件有关部署顺利推进,《建设方案》还明确,将构建以企业投入为主体■◆◆■、金融机构为支撑■■■★、社会资本为补充的资金投入模式。支持新材料大数据中心通过股权、债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。鼓励相关政府投资基金按市场化原则予以积极支持★■■■★◆。支持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上市融资。
10月30日★★◆★★,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《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建设方案》),通过“材料+数据◆◆■◆■★”助力新材料原始创新,服务新材料企业发展。《建设方案》提出◆◆■,计划到2027年,搭建形成“1+N”(1个中心主平台■◆■、N个数据资源节点)的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架构体系■★,形成30个以上数据资源节点、30项以上材料大数据算法软件和工具、20种以上典型关键材料和产品的数据赋能应用示范。到2035年,新材料大数据中心体系全面建成并稳定运行■◆◆,数据规模进入国际第一梯队。
同时,实施应用示范■★★■■◆。开发成分优化、工艺改进等数据产品,开展关键材料数字化研发、生产、应用中的典型场景打造★◆★,推动材料大数据■★◆◆◆、人工智能◆★■■★◆、区块链技术等融合发展。